“员工创业资金”使用办法(2019年修定版)

  • 发布时间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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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星创智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中心

“员工创业资金”使用办法

设立“创业资金”的作用:支持有创业激情和勇气的人,成就梦想,圆梦超越。

设立“创业资金”的规模:2000万元;

使用“创业资金”的要求:互利互惠,保值增值。

申请人需具备自有资金不低于1/3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员工创业资金”的支持:

1、公司正式员工并在最近一年以内未受到任何处分的(含通报批评);2、从公司以外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试用期已满;3、公司非正式员工但在公司或项目从事相关工作年满二年以上的,并在最近一年中获得过公司或项目奖励的;4、具有特殊贡献的公司员工;5、以项目名义邀请投资。

创业资金申请程序:

由需求人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资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进行审议(七日内)→由资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三日内)→提交公司领导批复(三日内)→批准或返回补充完善→与申请人签定创业资金使用协议书→由公司财务根据批准额及协议书从专户中支付批准资金到用款帐户(而非个人帐户)

创业资金的使用方向:

  1. 参与公司各项目投资;2、参与员工创业投资;3、参与公司项目流动资金;4、回报社会公益事业;5、为管理资金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创业资金的合作方式:

    1、按1:1、1:2、1:3(个人出资或项目出资:公司债权投资)比例内部债权并对应月息1.5%、1.8%、2.0%(分段计息),不同的债权配资成本,支持项目融资;2、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资金的出资额占被投资项目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按投资股份比例承担收益与风险;3、创业资金不得用于从事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的投资。

    “员工创业资金”管理委员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修改和完善“员工创业资金”的相关规程,并在内部通报“员工创业资金”的运营情况。

    四川星创智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中心“员工创业资金”委员会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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